1、物理与光电学院学生志愿者管理办法(本章公布学院)一、活动前期报名1. 志愿活动的招募通知将由班级联系人或各班班干负责通知,参与志愿者需留意报名截止时间(多数活动不予补录) ,录用结果按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 2. 志愿者被录用后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向发录用通知的负责人请假,并协助更换人员等,但更换人员之后,活动所记志愿时将记录于更换人员账户,不再记于请假者账户。3. 志愿者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募通知上的志愿活动内容和服务形式,录用后服从工作人员任务分工安排。4. 对于需要培训的志愿活动,需要志愿者按规定出席培训,认真记录有关注意事项。如需请假务必提前告知负责人并在培训后向其他志愿者或培训人员
2、了解培训内容,无故缺席者不予录用。二、志愿服务过程注意事项1. 参加志愿活动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2.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志愿者的形象,文明礼貌,不允许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玩手机,打游戏等,或做其他有损志愿者形象甚至学校形象的行为。3. 志愿者在志愿活动过程中不允许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开,应提前告知活动负责人。4. 为保障志愿服务对象的有关权益,在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如有拍摄到服务对象正面照片,不得私自发布到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等网络平台。如因宣传需要,可将照片经过处理后再发布。5. 为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权益,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双方
3、互留联系方式。三、志愿时系统1. 每学年新生入学时期,服务队按规定组织大一新生注册志愿时系统,归口单位至学院,志愿者需按有关规定完成注册。2. 根据志愿时系统新规定,所有志愿活动立项后,需要志愿者凭身份证登录“广东志愿者网站” (网址:http:/ 志愿时系统上发布的活动,志愿者被录用后,虽然会立即收到录用短信,但是志愿时添加将在活动结束后经工作人员核实具体参加情况再添加。4. 志愿时系统升级后,志愿时总数不会实时更新,待项目录入完成后,志愿者可以定期通过“服务记录”查看并核对志愿时更新情况(一般该过程需要一定时间) ,如有错漏,可通过班级联系人联系阳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秘书部工作人员处理。5.
4、 登录志愿时系统时如出现“账户或密码错误”等账户问题,请尝试其他登录方式(如身份证号登录,注册时所填手机号登录,自己设定账号等) ,尝试几次重复登录。如果忘记密码,可在系统中自行修改密码或者向学院服务队秘书部工作人员提出申请重置密码。四、服务志愿时管理办法1.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志愿者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我校认定志愿活动类别如下:(一)扶贫济困、帮孤助残等面向特殊群体类的志愿服务;(二)普及文明风尚、科技推广等宣传类志愿活动;(三)支教助学、医疗卫生环保等社会服务类志愿;(四)赛会保障、应急救援等公共秩序类志愿服务;(五)促进校园建设、协助管理等服务类志愿。2. 本院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
5、一般按照实际志愿服务时长计算志愿时,或按照半天 4 小时,一天 8 小时计算志愿时。对三下乡等长时间段的志愿活动,按 8 小时/天(含奖励志愿时最多不超过 10 小时/天)计算志愿时。3. 当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志愿活动需要参加服务前培训或需要志愿活动小组组长,可按实际工作量设定奖励性质的志愿时。4. 对于本院学生参加其他组织的志愿活动且该组织无法为该学生在志愿时系统添加志愿时,需要通过服务队添加志愿时的时候,学生需要向活动的组织方索要有效的志愿服务证明(含志愿者姓名等个人信息、志愿服务具体时长、志愿服务内容,落款及日期并加盖公章) ,并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拍摄 3-5 张服务过程照片或一段视频。活动
6、后将有效证明(纸质版) ,照片或视频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交至阳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秘书部负责人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一般志愿活动流程为该学生添加志愿时(如果因为志愿服务过程条件限制无法拍摄照片或视频者可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5.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理事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凡有商业性质的活动、或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非公益性质的活动(不符合第 1 点所述类别) ,经学院志愿者服务队核实后,可拒绝录入志愿时。6.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以部门建设或活动目的建立志愿活动,招募志愿者;或者以个人目的随意许诺志愿时,志愿活动。一经查实,服务队无条件拒绝承认此类志愿活动以及志愿时的认可。许诺个人或者部门自己承担一切后果。7. 对于不按时在志愿时系统报名志愿活动,且工作人员多次通知无果,示情节严重情况,服务队可对情节严重者拒绝录入志愿时。8. 关于物理与光电学院学生志愿者志愿时管理具体情况的最终解释权归阳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