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了有效控制工程的施工成本,加强现场施工安全及现场的文明施工,材料部根据周转料计划单及时有序组织周转料进场,对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的领料、使用、维修、保管码放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 支模用钢管、碗扣架、方钢管、U托、扣件管理:1、 支模用钢管、碗扣架、方钢管、U托、扣件进场后,由材料员、库管员及施工队领料员同时进行验收清点过数,清点无异议确认后及时办理领用手续并按要求码放到指定地点。扣件入库分类装箱。2、 根据谁领用谁负的责原则,领用方负责对领用的钢管、碗扣架、方钢管、U托、扣件及时按要求维修调直、回收码放和定期保养。钢管方钢管分规格上架码放,正看成面侧看成线,做到活完场清,工完料净,达到现场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领用方100500元的罚款。3、 支模用钢管、碗扣架、方钢管、U托、扣件的正常损耗率控制在1/100以内,扣件上的螺丝、74螺母正常损耗率控制在8/100以内,如果超出正常损耗率,超出部分由领用方负责,并按超出部分材料原价200/100进行赔偿。4、 施工现场用钢管、碗扣架、方钢管、U托、扣件不得随意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