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松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项行动”专项评分细则-规划提升行动(县住建局)项目 序号 标 准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分值 得分 备注 1 未成立“规划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的,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住建局 1 2 未明确“规划提升行动”牵头责任领导的,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住建局 1 3 组织开展督查、调度少于 2 次的,每少一次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住建局 2 4 未制定“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4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住建局 4 组织 推动(10分) 5 未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站开设的“六项行动”专栏中宣传规划提升行动的,每发现
2、一个媒体未宣传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住建局 2 6 未编制完成至 2030 年县城总体规划的,扣10 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住建局 10 7 未规范使用安徽省城市规划许可管理发证系统的,扣 5 分。未规范发放“一书两证”的,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住建局 10 8 未按要求编制近期发展地区和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扣 10 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城管局 10 9 主要专业规划编制完成少于 6 项的,每少一项扣 2.5 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住建局 15 10 随机抽查 5 个工程,发现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
3、,每发现一个扣 3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城管局 15 工作绩效(70分) 11 未建立和完善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及议事规则的,扣 10 分。 核查相关资料、 文件 县住建局 10 12 通过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等方式,提高工作推进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行评价。 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表 县住建局 5 工作 督查 10 分 13 规划管理日常实地工作检查、督查记录 督查记录 县住建局 5 14 定期、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信息报送统计 县住建局 5 信息报送10 分 15 报送的工作信息内容详实 抽查核对 县住建局 5 加分项 完成“多规合一”试点阶段性目标任务,加1 分 县住建局
4、 1宿松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项行动”专项评分细则 -绿化提升行动(县住建局) 项目 序号 标 准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分值 得分 备注 1 未成立“规划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的,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1 2 未明确“规划提升行动”牵头责任领导的,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1 3 组织开展督查、调度、施工现场观摩少于 2次的,每少一次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2 4 未制定“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2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4 组织推动(10分) 5 未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站开设的“六项行动”专栏中宣传绿化提升行动的,每发
5、现一个媒体未宣传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2 6 未完成年度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新增改造目标任务的,扣 30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25 7 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未按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试行)要求实施的,每发现1 处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20 8 存在“大树移植”现象的,每发现 1 处扣 5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10 工作绩效(70分) 9 未完成年度绿道建设目标任务的,扣 1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15 10 通过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等方式,提高工作推进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行评价。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
6、建局 5 工作督查(10分) 11 绿化提升行动日常实地工作检查、督查记录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5 12 定期、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信息报送10 分 13 报送的工作信息内容详实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1 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加 2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2 建成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加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3 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管护、污水处理等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每一项加 0.5 分,共计 1.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4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加 3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5 编制完成特色风貌规划的,建成一个特色
7、街区的,加 0.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加分项 6 城建档案资料标准化管理,人员及经费落实,资料异地备份,加 2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宿松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六项行动”专项评分细则 -出口整治行动(住建局) 项目 序号 标 准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分值 得分 备注 1 未成立“出口整治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的,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0.5 2 未明确“出口整治行动”牵头责任领导的,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0.5 3 组织开展督查、调度、施工现场观摩少于 2次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1 4 未制定“出口整
8、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2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2 组织 推动(10分) 5 未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站开设的“六项行动”专栏中宣传出口整治行动的,每发现一个媒体未宣传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1 6 未完成 2 个出入口综合整治任务的,每一个出入口扣 2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50 工作 绩效(70分) 7 出入口道路(市政)、绿化、拆违、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标牌广告等达不到整治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20 10 通过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等方式,提高工作推进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行评价。 核查相
9、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5 工作督查(10分) 11 出口整治行动日常实地工作检查、督查记录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5 12 定期、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5 信息报送10 分 13 报送的工作信息内容详实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5 宿松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项行动”专项评分细则-整洁行动(县文明办)项目 序号 标 准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分值 得分 备注 1 未成立“整洁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的,扣 1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文明办 1 2 未明确“整洁行动”牵头责任领导的,扣 1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文明办 1 3 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调度、重要行动现场
10、观摩少于 2 次的,每少一次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文明办 2 4 未制定“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4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文明办 4 组织 推动(10分) 5 未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站开设的“六项行动”专栏中宣传整洁行动的,每发现一个媒体未宣传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文明办 2 6 主次干道、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等重点区域(每个区域随机抽查不少于 1 处),每发现一处有垃圾乱堆乱倒现象的,扣 0.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文明办 10 7 随机抽查建筑(含市政)、拆迁工地不少于3 处,每发现一处有不符合建筑扬尘防治要求的,
11、扣 0.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城管局 5 8 建成区范围内未完成 50%(含 50%,下同)旱厕改水厕的,扣 2 分;未完成 30%的,扣 6分;未完成 10%的,扣 10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10 9 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10 未完成 50%弱电线路入地的,扣 1 分;未完成 30%的,扣 2 分;未完成 10%的,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住建局 10 11 主干道临街建筑立面污损、店招店牌杂乱、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门窗阳台屋顶乱吊挂乱堆放等问题,每发现其中一类问题未彻底整治的,扣 2 分。
12、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住建局 10 12 随机抽查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发现一处无灭鼠、灭蝇设施或鼠、蝇密度超标的;随机抽查重点区域(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公厕,发现一处无防蝇设施或蝇密度超标的;随机抽查发现一处明沟排污水或蚊蝇孳生的,均扣 2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文明办 10 工作 绩效(70分) 13 随机抽查集贸市场活禽销售,发现一处未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未实行隔离宰杀的,扣 2 分;随机抽查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发现一处违规饲养畜禽的,扣 2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商务局、城管局 10 14 通过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等方式,提高工
13、作推进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行评价。 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表 文明办 5 工作督查10 分 15 城市管理日常实地工作检查、督查记录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16 定期、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信息报送10 分 17 报送的工作信息内容详实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加分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等实行市场化运营 核查相关资料、 城管局 项 管理 ,加 0.5 分 文件 宿松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项行动”专项评分细则 -拆违行动(县城管执法局) 项目 序号 标 准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分值 得分 备注 1 未成立“拆违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的,
14、扣 1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1 2 未明确“拆违行动”牵头责任领导的,扣 1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1 3 组织开展督查、调度、拆违现场观摩少于 2次的,每少一次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2 4 未制定“拆违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2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4 组织 推动 (10分) 5 未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站开设的“六项行动”专栏中宣传拆违行动的,每发现一个媒体未宣传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2 6 未全面清查、认定、登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扣 10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10 7 未建立拆违
15、控违统计台账的,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8 未开展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拆除行动的,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9 未建立控违巡查制度的,扣 10 分。对违法建设未做到“拆得掉、控得住”的,扣 10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20 工作 绩效(70分) 10 违法建设拆违率未达到 50%的,扣 10 分;未达到 30%的,扣 20 分;未达到 10%的,扣 30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30 10 通过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等方式,提高工作推进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行评价。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工作督查(10分) 拆
16、违行动日常实地工作检查、督查记录、录像资料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定期、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信息报送10 分 报送的工作信息内容详实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5 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项行动”专项评分细则 -畅通行动(县公安交警大队) 项目 序号 标 准 考核方法 责任单位 分值 得分 备注 1 未成立“畅通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的,扣 1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1 2 未明确“畅通行动”牵头责任领导的,扣 1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1 3 组织开展督查、调度、主要路段专项行动现场观摩少于 2 次的,每少一次扣 1
17、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2 4 未制定“畅通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4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4 组织推动(10分) 5 未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站开设的“六项行动”专栏中宣传畅通行动的,每发现一个媒体未宣传扣 1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2 6 县城主要道路交叉口未设置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的,扣 5 分;交通标志不规范的,扣5 分;交通标线不规范的,扣 5 分;主要道路未设置中央隔离护栏的,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20 7 存在机动车违规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掉头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扣 2 分。 核查相关
18、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10 8 主干道有违规摊点,支、次干道经营摊点不规范,发现一处扣 5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城管局 县公安交警大队 20 工作绩效(70分) 9 城区“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秩序混乱、违规经营,未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 2 分,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 20 10 通过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等方式,提高工作推进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行评价。 社会调查、问询、网上评议表 县公安交警大队 20 工作督查10 分 11 畅通行动日常实地工作检查、督查记录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12 定期、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信息报送10 分 13 报送的工作信息内容详实 核查相关资料、文件 县公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