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罗毕建议关于保护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及它们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的建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9次全体大会通过)技术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措施必须编制国家的、区域的和地方的各级所要保护的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及它们的环境的名单。名单中要分注主次缓急,以便正确地分配有限的保护经费。紧急情况下的各种性质的抢救措施不要等待制定保护的计划和文件。必须对建筑群的整体,包括它的空间演变以及它的考古的、历史的、建筑的、技术的诸资料进行分析。必须拟出一份分析性文件,确定必须绝对严格地完全保护的建筑物和建筑群,要在一定的条件下保存的或者要在特定的并且有严格的档案记录的环境中保存的,和要拆除的,这有助于政府阻止一切不符合本建议的工程。此外,为同一目的,还应有一份公共的和私人的空地及绿化的调查登记表。在上述分析研究之后,制定保护计划之前,原则上应该采取的程序是既考虑到尊重城市规划的、建筑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情况,也考虑到尊重城市和乡村现状的实现与它的特点相适合的功能的能力。(略)历史建筑群和它的环境是不断演变的,那些调查研究要定期举行。因此,编制保护计划和付诸实施都要在无拘无束的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