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服装合同购销售服装购销合同供方:杭州时尚风暴服饰有限公司 需方:桥西区芳菲内衣经销处1.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694410 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数量、单价、总值如下:样品确认后,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作为订金。供方出货后1天内需方将合同剩余金额划入供方帐户上,确认货款到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等额发票。 3.经济责任:(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罚金。 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