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修订稿) 为深入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氛围,增强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科技活动的热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一、奖励范围(1) 参加学术科技创新类竞赛 1.奖励范围纳入本办法奖励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分为以下三类:I类包括:由团中央、教育部、工信部、科技部、人社部等相关部委主办的学术科技创新类竞赛: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II类包括:1.其他国家部委及其下设机构、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性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国家级专业性、行业性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如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研社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等。2.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跨区域或国际性竞赛(不含分区赛、赛区赛)。本类比赛,应由校内赛事组织单位提供包括比赛通知、主办单位资质、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