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师管理办法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建设和培养内部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内部讲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讲师的授课积极性,规范讲师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担任内部兼职内训讲师(以下统称内训师), 向其他员工传授技能和知识,是公司内部知识的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二、内训师资格评聘及程序 第三条 内部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属于公司共享的师资力量,属兼职。 第四条 内训师任职资格1、高度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有责任心,品德高尚,能为人师表。2、本岗位工作技能丰富,知识全面,并且有较强的实践经验。3、有很强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好,思路清晰,协调应变能力强。4、本文愿意从事内训师工作。5、对培训工作具有浓厚的兴趣,学习能力强,并愿意与他人分享学习成果。第五条 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各级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