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镜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院内镜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 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内镜,包括内镜中心、手术室及其他专科的内镜。2、 所有内镜所有权归属医院而非任何科室,但专科享有使用权。3、 内镜中心的所有内镜由各专科管理和调配,清洗和消毒由内镜中心人员负责。4、 手术室的所有内镜由手术室统一管理和调派。5、 其他专科的内镜由专科负责管理。6、 内镜使用实行专科专用,原则上不得跨科使用。7、 普通病人若需跨科使用内镜进行检查和治疗,应请相应专科会诊,由专科确定操作时间和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操作。8、 紧急情况下若需跨科使用内镜进行检查和治疗,应向内镜归属使用权科室主任申请,由其派人进行操作或现场指导。9、 跨科使用使用内镜进行检查和治疗发生的费用,全部归属相应专科,而非归属病人所在科室。10、 所有人员都必须获得试用内镜资格获得试用权限后,才能试用内镜。11、 内镜使用人员必须爱护内镜,严格操作规程。12、 违反本规定者,通报批评。违规造成内镜损坏者,需追责。13、 本规定自一医社区医务科公告栏发布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