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郑市 2016 年财政收支预决算分析2016 年,新郑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财税部门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力组织收入,科学调度资金,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新郑市 2016 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68229 万元,占调整预算 1127085 万元的 103.65%,同比增长9.35%。其中: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 653118 万元,占调整预
2、算 106.7%,同比增长 17.72%;税收收入完成 441236 万元,同比增长 19.55%,纳 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11882 万元,同比增长 14.07%。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515111 万元,占预算 100.02%,同比增长 0.3%。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 120002 万元,占预算105.26%,同比增 长 10.48%;地税部门完成 334421 万元,占预算104.35%,同比增 长 28.4%;财政部门完成 713806 万元,占预算103.06%,同比增 长 2.07%。分级次完成情况: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 780474 万元,占调整预算 103.
3、17%,同比增 长 4.57%,其中公共 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5363 万元,占预算 109.89%,同比增 长 13.98%;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387755 万元,占调整预算 104.63%,同比增长20.42%。主要收入项目(1)增值税完成 99482 万元,占预算的 106.4%,比上年同期增长 10.42%,净增 9390 万元。(2)营业税完成 94173 万元,占预算的 89.36%,比上年同期增长 49.67%,净增 31251 万元。(3)企业所得税完成 60127 万元,占预算的 109.32%,比上年同期增长 11.95%,净 增 6417 万元。(4)个人所得税
4、完成 8398 万元,占预算的 104.98%,比上年同期增长 5.83%,增收 463 万元。(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 16998 万元,占预算 109.66%,同期增长 15.7%,增收 2306 万元。(6)土地使用税完成 13665 万元,占预算 91.1%,同比下降1.49%,短收 206 万元。(7)土地增值税完成 58469 万元,占为预算 116.94%,同比增长 6.74%,增收 3691 万元。(8)契税完成 57234 万元,占预算 123.62%,同期增长 42.83%,增收 17163 万元。(9)耕地占用税完成 16909 万元,占预算 80.9%,同比下降7.06
5、%。(10)专项收入完成 14523 万元,占预算 66.93%,同比增长8.84%,其中教育附加收入完成 9022 万元,占预算 112.78%,同比增长 14.96%。(11)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完成 494799 万元,占预算 99.36%,同比增长 0.46%,增收 2269 万元。(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5 年,新郑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 1403517 万元,占调整预算的 99.78%,同比增 长 17.15%。1、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新郑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838414 万元,占调整预算的 99.63%,同比增长 19.22%。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2335 万元,
6、占调整预算数的 99.97%;国防支出 2130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公共安全支出 32981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教育支出 106127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9.99%;科学技术支出 10307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9.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0427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414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5596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8.88%;节能环保支出 13336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89.2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69646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农林水事务
7、支出 145244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9.67%;交通运输支出 38821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9.9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6447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3425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金融支出 59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42.45%;国土海洋气象支出 15562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住房保障支出 26209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862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33447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其他支出 1039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100%。2、基金预算
8、支出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565103 万元,占预算的 100%,同比增长 14.22%。主要支出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01651 万元,城市公用附加支出 234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5 万元,体彩公益金支出 1571 万元。二、年终结算情况(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公共预算收入 65311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257327 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47317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06438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03572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75789 万元(置换一般债券 56189 万元,新增债券 19600 万元),上年结余 71
9、 万元,调入公共预算资金 17350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2455 万元,总计 收入 103611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38414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78698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56189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8000 万元,总计支出 1031301 万元。公共预算年终结余 4809 万元。(二)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 515111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6903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23750 万元(置换专项债券 81550 万元,新增债券42200 万元),上年结余 80958 万元(专项债券 62210 万元),总计收入 726722 万元。政府
10、性基金支出 565103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143760 万元,调出资金 15800 万元,总计支出 7246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 2059 万元三、2016 年财政收支分析(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抓收入。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国家结构性减税、 “营改增” 减收等多重压力,加强收入组织、协调、征管工作,确保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严格落实征管责任。年初将收入目标任务按月分部门、分乡镇细化落实,做到任务到岗、责 任到人、督查到位,夯实收入主体责任, 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二是加强收入形势分析。定期召开收入部门协调会,切实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组织收入压力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
11、变,促 进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建 立 综 合 治 税机 制 。做 到 涉 税 信 息 共 享 、资 源 共 用 、征 管 互 助 。积 极 开 展 税 收 分 析和 纳 税 评 估 ,强 化 税 源 分 类 管 理 ,构 建 全 方 位 、多 层 次 、信 息 化 的 现代 税 收 征 管 体 系 ,实 现 税 收 征 管 的 全 程 动 态 监 控 。四 是 积 极 开 展 税收 清 欠 工 作 。4 月份,以“营改增”改革为契机,以票补税、以税清票,大力推进重点项目税收清欠工作,当月入库税收 5.02 亿元。五是注重非税收入的信息化、精细化征管。严格落实以票管收、源头控收,保
12、障了非税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四年稳居全省县(市)首位,在全国财政收入百强县(市)排名由 2013 年的 73 位前移至 2015 年的 39 位。有 9 个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亿元。(二)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稳增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转型。一是大力向上争取资金。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积极协调、快速申报,积聚一切力量向上争资立项争政策,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6.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业、教育、医疗、环保等事业发展。二是助推产业优化升级。拨付资金 14.5 亿元,通过奖励、政策补贴、财政贴息等方式,集中支持了华南城、乾龙物流
13、现代商贸物流业;达利园、雪花啤酒、润弘等食品药品制造业;正兴投资公司等金融服务业项目建设,培育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帮扶中小企业发展。严格落实“营改增” 等减税清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出资 5000 万元设立创新创业综合体专项资金、出资 1000 万元设立企业上市专项奖励资金、出资 3500 万元设立科技三项经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四是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拨付资金 16.06 亿元,补充土地指标 28393 亩,筑巢引凤支持我市招商企业尽快落地。(三)优化结构,千方百计保民生。始终坚
14、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控并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全年全市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八项民生支出 62.98 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 75.12%。12 年免 费义务教育、城乡 低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均有效落实;率先在省内实现免收有线数字电视视听费,受益群众达 7 万多户;新医改迈向纵深,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合率达 99.9%;就业再就业实现持续增长,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岗位 6607 个。二是拨付资金 4.2 亿元,落实机关事业单
15、位基本工资调整、目标考核奖、应休未休年假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离退休健康修养费、村干部工资提标等调资补贴政策,保证了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三是 安排扶贫专项资金 1.5 亿元,落实精准扶贫两年行动计划,有力支持了农村人畜饮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五保低保、城乡居民大病救助、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等重点扶贫项目。四是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8627 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补贴、实施城乡道路洒水防尘、治理污水排放、购买南阳水资源等,确保新郑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四)主动作为,大刀阔斧促建设。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功能提升,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强力推进市委确定的大事要事。一是完善城乡基础设
16、施,提升城市功能。财政安排资金 5.5 亿元,支持生态廊道、城乡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污水管网、灯光照明等一体化建设。二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拨付土地出让资金 40 亿元,用于 20 个新建、续建新型社区的拆迁、安置、建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权和债券投资、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支持等渠道共筹措建设资金 132 亿元,重点支持了双洎河综合治理、西关工业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了黄帝故里棚改、解放路社区棚改、具茨山扶贫搬迁等十多个政府投资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创新保障房安置新渠道,安排资金 14 亿元,通过政府回购形式回购凤台苑、畅馨园、东方国际、剑桥郡等新
17、型社区安置房 59.28 万平方米,安置群众 4560 户。三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安排资金 1.2 亿元,支持垃圾焚烧发电厂、第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扩宽改造 4 条主干道十字路口,缓解交通压力;配备居民小区充电棚充电桩,服务群众生活。(五)规范管理,持之以恒推改革。一是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58 亿元;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 4.6 亿元,全部统筹使用于民生工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财政预决算透明度,政
18、府预决算、 “三公” 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单位外全部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预算收支行为,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二是财政监管全面加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扩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范围,全年完成项目评审 485 个,审减金额达 10.77 亿元,审减率 21.57%;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全年完成招标采购 258 次,节支 2.3 亿元,节约率 15.11%。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日益规范。积极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理顺政企关系,推动政企分离。加强债券发行政策分析研究,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 6.18 亿元、置换债券13.7
19、7 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四是学习研究 PPP 投融 资有关政策, 积极推动 PPP 项目试点工作。2016 年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管理创新取得新实效,各项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县域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税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现代制造业对税收的支撑作用不足,新兴商贸物流业尚未形成新的增长极,税源结构不尽优化,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预算执行约束力度还需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待提升,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