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星级评比考核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党员星级评比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荣创先争优发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xxx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先争优”活动星级评比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平安荣昌建设和创市级“五五”先进县、市级法治县、市级先进司法局三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局形成“真诚奉献在岗位、创先争优促发展、人民群众较满意”的浓厚工作氛围,使全体党员更加团结干事,执政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培育和养成“人民选我,我为人民服务;组织选我,我为组织负责”的执政理念和工作作风,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创先争优”活动星级评比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张晓玲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代学英、刘彬、谢明生同志担任,成员由曾巨光、张业军、丁朝红、田入月、张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