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文明县城称号,是我国评价县级城市“三个文明”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力手段;是把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更是荔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额敏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概况 县委、县政府从2009年7月开始决定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以创建“康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内容,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州、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