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张 家 港 市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张安办2018 39 号-关于开展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各镇政府,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我市部分企业将闲置厂房出租给有关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由于在厂房租赁中存在安全责任未明确、安全管理缺失、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容易滋生“ 三合一 ”、非法生 产经营储存等安全 隐患。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中华人
2、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 突出重点、明确责 任、综合整治、注重长效”要求,对全市租赁厂房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排清基本情况,- 2 -进一步规范租赁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二、整治重点此次专项整治,在对租赁厂房的安全生产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严查整治以下六个方面问题:(一)严查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厂房的生产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承租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违规装
3、修行为;(二)严查出租厂房承租方资质、证照是否齐备,坚决禁止将厂房出租给无资质、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三)严查出租厂房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违法行为;(四)严查出租厂房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五)严查出租厂房内存在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三合一” 违法行 为;(六)严查出租厂房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其他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三、工作步骤及任务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 8 月 12 日,由各镇(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
4、至 5 月底)。各镇(区)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每个村(社区)、每家企业,对本辖区存在的租赁厂房进行细致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全面了解厂房的设计用途、现- 3 -有用途、生产产品、安全条件和证照办理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6 月 1 日至 7 月底)。各镇(区)在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管、消防、规划、住建、城管、供电等部门组成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所有租赁厂房进行集中执法,坚决整改隐患和问题。对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清除。(三)督查总结阶段(8 月 1 日至 8
5、 月 12 日)。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企业底数不清、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各镇(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建立租赁厂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监管和长效管理机制。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近年来租赁厂房存在“三合一”等违法违规现象较多,安全管理不严、责任不明、动态监管不力等问题较突出,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情况,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区)
6、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 六防 ”“委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 实抓好此次租赁厂房专- 4 -项整治工作落实,要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掌握本地区租赁厂房的基本情况,加强租赁厂房的安全动态管理。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积极发现租赁厂房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根据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确定治理重点,确保专项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租赁厂房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要严
7、肃查处各类违规租赁厂房行为,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租凭双方一律严肃处理,追责问责。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月 20 日前将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8 月 10 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情况报告。联系人:赵春秋,56323116。附件: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0 日(此件公开发布)- 5 -附件: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六个重点问题严查情况镇(区)排查租赁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数量(家)违规改变厂房的生产使用性质,或违规改变租赁厂
8、房的建筑结构和装修企业数(家)承租方资质、证照不全企业数(家)租赁厂房违规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数(家)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数(家)租赁厂房作为“三合一”场所企业数(家)出租方与承租方末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数(家)排查整治租赁厂房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数(个)对租赁厂房从事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执法处罚数(起)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月 20 日前将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6 -(此页无正文)抄送:保税区安环局,经济开发区经济服务局,冶金工业园安环局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