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工作职责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严格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有权反映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九、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