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农夫山泉自动贩卖机投放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农夫山泉自动贩卖机投放事宜。甲方和丙方本着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三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为乙方以及乙方的客户提供全面的饮料自动贩卖服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甲方投放自动贩卖机(以下简称“自贩机”)台在乙方场地内,丙方负责机器的安装、调试,以及日常的补货、收款工作,并提供对机器定期维修、保养、处理由于自动售饮料机所引起的顾客投诉等问题,以保证设备在正常状态下工作,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便利。1.2自贩机投放场地位置为:区域,详细的投放位置见附件一农夫山泉自贩机点位信息一览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不得将自贩机搬离上述区域。1.3本协议自协议签订日起计算,协议日期至年月日,期限届满三方无异议的自动续约一年。续约期内三方可以提前2个月提出终止合同。三方另行达成新的书面合同的从新书面合同。合同的终止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本合同由三方在杭州市曙光路148号签订。二、费用与结算2.1乙方提供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