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置换协议书甲方:东邻村7组村民贺安平(身份证号)乙方:东邻村6组村民包二毛(身份证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经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同意,并报请东邻村和6组、7组干部同意,就土地使用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互换地块概况1.甲方愿意将位于后坝坡的面积为0 39亩的田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大丫口的面积为0 39亩的地(含地上所种树木)与甲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四址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互换原属于各自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互不补差。互换土地由双方现场确定。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所协商的地块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经营使用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经营使用权。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向守约方赔偿地块互换后所增加的所有种植及其他建设损失。五、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