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管理制度汇编定西市安定区周家庄学校周家庄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责任追究制度1、必须把“营养餐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并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2、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对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而引发中毒事件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供货商要依法严肃查处;3、学校不得私自购买非定点企业的食品,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运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4、学校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签订责任书。周家庄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卫生管理制度一、必须以正常渠道进货,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或化验单的复印件,方可签署购销合同。三、每月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四、如发现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一个月)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