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章程 农村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生德、智、体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晋江市东石镇张厝小学。地址:晋江市东石镇张厝村。邮编:362271。 第三条 学校在晋江市教育局和东石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开展教育工作,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晋江市东石镇张厝小学为公立小学。 第五条 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六条 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把学校办成一所让村民满意的学校。把养成教育渗透到教学全过程,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合格人才。 学校的工作目标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抓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开展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