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城乡居民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宝政发200931号)精神,结合我县开展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现就2012年度全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项目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全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实施全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扶风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省、市惠民政策的大事,是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县计生、卫生、财政、民政、妇联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组织开展好这项惠民工程,确保应检妇女及时得到检查。二、准确把握全县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的主要内容1、实施对象。全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20-49岁)2、生殖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普通体检、一般妇科检查、电子阴道镜检查、B超妇科检查、红外线乳腺诊断仪检查等生殖健康检查。本周期检查实查率应在 %以上,并对所有受检妇女建立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