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规制作者:刘子豪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8年第08期【摘 要】 文章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如现有立法不完善、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监管不到位、村民环保意识不足等问题,从法律角度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应对之道:如构建相应法律法规;优化环境执法督查体系;强化人大代表和村民自治组织监督;提高村民环保意识等。【关键词】 农村生活垃圾;乡村振兴;农村基层组织;立法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升。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35年农村生态环境要根本好转,这不仅是近年来顶层面对层出不穷的环境问题作出的积极反应,更表明了我们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的态度。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的乡村,是一片大有作为的广袤之地。目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其中我国的垃圾处理问题尤为棘手。近年来,公众已经认识到生活垃圾不当处理的危害,并开始在多数城市中采用垃圾分类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但由于城乡差距,农村地区在垃圾处理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