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乡镇网点管理细则(非官方)为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管理,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本县所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点。一、定义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位于农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便民服务的站点;2.电商设备: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运营,由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的设备,包括台式电脑、液晶电视、上网行为数据管理器、桌椅、门头等设备。二、设备管理1.乡镇服务网点的设备是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乡镇服务站站长要对所有的运营设备有签收、审验和维护、保养的职责。2.乡镇网点站长在收到设备的同时,即时审验并签接收单,并将配送单交给物流配送人员,如有配件不齐全或者破损,请及时与县运营中心联系告知。3.各服务站站长要协助安装人员提前把背板安装好,并按要求把安装电脑、电视位置腾空,将需要安装的电脑、电视等设备放在该区域,等待安装人员安装。如未准备好,请提前通知县运营服务中心,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安装人员联系,否则设备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