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X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并已通过验收合格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第三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第二章 各级、部门职责第四条 XX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宜居办)负责监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办法。市环保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技术监督指导和水质监测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 第五条 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定采用的管理模式、统筹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