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报告衡山县经营管理局为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湘农经2011 3 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将此次检查调研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县经管局于6月10至7月5日对全县17个乡镇319个村(居)民委员会的“三资”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2009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衡山县共有17个乡镇,319个村,3255个村民小组。截止2011年7月5日,全县村级资产资金5800 万元,其中:村委会资金 800万元,集体固定资产金额5000万元。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161.72万亩,其中:耕地24.1万亩,园地8.12万亩,山林109万亩,水面13.4万亩,其他7.1万亩。 (一)成立机构及制定方案全县17个乡(镇)成立了村帐乡代管中心,主管财务副乡(镇)长任主任,财政所所长、经管站站长任副主任。并整合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