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城镇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完全的产权。为了确保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征地的补偿,土地管理局会依法向各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简要介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内容,以供您了解。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不同于城镇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完全的产权。为了确保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征地的补偿,国土资源部门会依法向各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简要介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内容,以供您了解。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