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对依法规范合作社的财务会计活动,准确核算合作社的各项经济业务和资产状况,加强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明晰合作社及其成员的产权关系,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二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总则(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财政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二)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不具备条件的,也可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三)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