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1、 工人劳动合同、人员备案、工资表备案方面1、公司在对分包单位与其劳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督促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交公司存档,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其他工资事项。 2、分包单位必须将工人花名册报公司进行备案(遇有人员变动时及时上报名单,标注已走的和新来的)。且所有人员名单上必须有工人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并摁手印。 3、要求施工队在支付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人员名单、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由民工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将支付明细交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二、工资保证金制度 1、可根据分包单位所承建工程,人员配置计划中月度工人用工最多的工资总额,将现金上缴公司,以备分包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时,公司拿出工资保证金及时进行支付。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公司垫付工资方面 公司可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