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3.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安质部门、计财部门、物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