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18共青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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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玉溪师范学院 2018 年度共青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说明 备注1.1.1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团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团建工作。 (1 分)同时有会议记录和新闻报道的得 1 分;有其中任一种的得 0.5 分;两种资料均缺少的不得分。1.1.2 将共青团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党建责任书(或任务分解清单)中,推行党建与团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2 分)在学院党建工作方案或其他党建责任书中有团建相关内容的得 1 分;在学院年终党建考核中有团建相关内容的得 1 分。1.1.3 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参加团员学生代表大会、团建工作会、团委学生委员会全委(

2、扩大)会议或为团员青年上团课等重要团内活动不少于 10 次。 (2 分)以会议记录或新闻报道为准。多于 10 次的得 2 分,5 次(含 5 次)到 9 次(含 9 次)的得 1.5 分,1 次(含 1 次)到 4 次(含 4 次)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1.1 组织领导( 6 分)1.1.4 学院团委组织机构健全,团委委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1 分)以学院相应的文件材料为准。有则得 1 分,没有则不得分。1. 基础工作( 50 分)1.2 思想建设( 13 分)1.2.1 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等主题性活动为契

3、机,依托“四进四信” 、 “与信仰对话”等品牌,评价标准为学院自主组织开展的活动而不是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多于 4 次(含 4 次)的得 4 分,每少 1 次扣减 1 分。- 2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大力弘扬社会主旋律。各学院团委自主集中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 4 次。 (4 分)1.2.2 集中性开展主题鲜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活动方案且开展活动的得 2 分;有活动方案但无法证明开展活动的得 1 分,没

4、有的不得分。1.2.3 持续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团校”培训,建立团学干部和团员青年分级分类培养的工作机制。院团委全年开展的集中性培训不少于 16 学时。 (2 分)以培训记录为准。按规范和规定学时开展集中性培训的得 2 分;开展但少于 16 学时(不含 16 学时)的得 1 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1.2.4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共青团云南省十四大精神。 (2 分)有学习活动的得 2 分,没有的不得分。1.2.5 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由学院团委部署并组织各团支部开展的活动每年不少于 3 次。 (2 分)以活动通知和支部活动记录为准。超过 3 次(含 3次)

5、的团支部占学院所有团支部数的比例超过90%(含 90%)的得 2 分;没有达到 3 次或参与团支部数在 89%以下的酌情扣分;没有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3 -1.2.6 认真开展国旗下的主题教育活动。 (1 分)以活动方案或新闻报道为准。开展相应活动的得 1分;没有开展或没有记录的不得分。1.3.1 按期召开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代表大会或团委、学生会全委会,规范开展团委和学生的换届工作。 (2 分)以提交校团委的请示、报告、会议的流程、大会报告等相关资料为准。按期召开的得 1 分;程序和要求符合规范的得 1 分。1.3.2 按期召开班级团支部团员大会,规范开展团支部支委的换届工作。 (2 分)以

6、提交学院团委的请示、报告、会议的流程、大会报告等相关资料为准。超过 80%(含 80%)的团支部按期召开的得 1 分,程序和要求符合规范的得 1分。比例低于 80%的此项不得分。1.3.3 按要求完成共青团第十八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共青团玉溪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等会议的代表推荐工作。 (1 分)按要求完成推荐工作的得 1 分;上报时间、推荐程序、上报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3 组织建设( 17 分)1.3.4 在团支部中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规范和严肃团内政治生活,规范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 (3 分)以团支部手册原始记录为准。规范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团支部在

7、学院所有团支部中所占比例达到 90%(含 90%)以上的得 3 分;达到80%(含 80%)到 89%的得 2 分;79% 以下的不得分。- 4 -1.3.5 按要求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工作。 (1 分)推荐工作符合要求的得 1 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出现重大失误的不得分。1.3.6 认真做好“智慧团建”和团员统计的相关工作。 (2 分)按要求推进“智慧团建”和团员统计相关工作的得2 分;在时间进度、统计数据上报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1.3.7 按时足额缴纳团费,规范使用团费。 (1 分)团费收缴及管理使用规范的得 1 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出现重大失误的不

8、得分。1.3.8 规范管理团籍档案。认真做好团员注册、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 分)按期、按要求开展团员注册、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有详细记录,团籍管理规范科学的得 1 分;团籍管理混乱的酌情扣分,出现重大失误的不得分。1.3.9 按组织程序认真做好新团员的推荐、审核和发展工作。(1.5 分)团员发展要求和程序符合规范的,得 1.5 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出现重大失误的不得分。1.3.10 加强对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学生会改革,按照“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进一步理顺院、班两级学生组织关系。(1 分)以工作方案和会议

9、记录为准。将领导和指导各类学生组织工作体现在各类工作计划、活动策划以及具体会议安排中的,得 1 分;没有全覆盖或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没有任何记录和活动体现的不得- 5 -分。1.3.11 规范开展各类评优评奖工作。 (1 分)以评优评奖的材料为准。有规范的文件、公示材料等的得 1 分;不规范或被举报的不得分。1.3.12 积极申报校级基层团建创新项目。 (0.5 分) 有申报项目的得 0.5 分,没有申报项目的不得分。1.4.1 积极创作、打造并向校团委推荐优秀的宣传思想工作作品。 (1)分以学校团委传媒中心或素质拓展中心收到的视频、音频、微信等宣传思想工作作品为评价标准。每个学院推荐 2

10、 项以上即得分,没有的不得分。1.4.2 继续推进“青年之声”社交平台建设。 (2 分)建立与学校对接的“青年之声”平台且每月提问量超过 20 条、每月回答量超过提问量 80%的,得 2分;建立与学校对接的“青年之声”平台但每月提问量和每月回答量中有任一项未达到要求的,得 1分;未建立与学校对接的“青年之声”平台的,不得分。1.4.3 利用院团委所属媒体积极塑造和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1 分)有相关宣传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1.4 宣传舆论建设( 7 分)1.4.4 在“五四” “七一” “十一”等重要历史节点与时段的宣传全年不少于 3 次。 (1 分)多于 3 次(包括 3 次)的得

11、1 分,少于 3 次的不得分。- 6 -1.4.5 在“玉师青年”官方网站上推送的新闻信息不少于 30条。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 分)多于 30 条(含 30 条)的得 2 分,少于 30 条的不得分。1.5 制度建设( 2 分)1.5.1 结合上级团委要求和本学院实际新制定或修订团委工作制度不少于 2 项。 (2 分)以文字材料为准。2018 年度新订或修订的制度多于2 项(含 2 项)的,得 2 分,少于 2 项的不得分。1.6.1 按时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能够将会议精神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及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传达落实。严格落实参会人员佩戴团徽制度。 (1 分

12、)学院团委书记或主要团学干部缺席校团委组织的会议累计 3 次(含 3 次)以上的,不得分;本人无法出席但安排其他人出席累计 3 次(含 3 次)以上的,得 0.5 分。1.6.2 建立并不断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团支部和团员青年制度,推行所有院团委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2 分)以工作方案和活动记录为准。有工作方案且实际开展联系工作的,得 2 分;有工作方案但没有开展实际工作的,得 1 分;没有建立该项制度的不得分。1.6 作风建设( 5 分)1.6.3 按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材料。 (2 分)以实际上交材料的记录为准。迟交材料 3 次(含 3次)以上的,得 0.5 分;未交材料 3 次(含

13、3 次)以上的,不得分。2. 校园文化品牌建设2.1 课外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工程2.1.1 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第六届专业技能竞赛节相关项目。 (6分)申报项目覆盖学院所有专业、有项目获得校级立项且完成任务书所有任务或申报项目覆盖学院所有专业,没有获得校级立项但活动正常开展的,得 6 分;- 7 -申报项目覆盖学院专业数的 90%(含 90%)以上、有项目获得校级立项且完成任务书所有任务或申报项目覆盖学院专业数的 90%(含 90%)以上、没有获得校级立项但活动正常开展的,得 5 分;申报项目覆盖学院专业数的 80%(含 80%)以上、有项目获得校级立项且完成任务书所有任务或申报项目覆盖学院专业数的

14、 80%(含 80%)以上、没有获得校级立项但活动正常开展的,得 4 分;申报项目覆盖学院专业数的 70%(含 70%)以下的,不得分。( 8 分)2.1.2 结合院系和专业特点与优势,自主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活动。 (2 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最高不超过 2 分。2.2.1 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第十八届“聂耳之声”大学生体育艺术文化节相关项目。 (3 分)有项目获得校级立项且完成任务书所有任务的,得3 分;没有项目立项但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相关活动的,得 2 分;没有开展活动的不得分。2.2.2 积极参与承办由学校主办的、有影响、有实效的校园文化活动。 (2 分)积极主动参与承办校

15、团委委托的校级文化活动 1 次以上的,得 2 分;没有承办过的不得分。( 25 分)2.2 校园文体活动( 13 分)2.2.3 积极推动“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走入教室、 有活动方案且学生参与率超过 90%(含 90%)的,- 8 -走进图书馆” (简称“五走”活动)主题活动常态化。 (3 分) 得 3 分;有活动方案且学生参与率超过 80%(含80%)的,得 2 分;有活动方案且学生参与率超过70%(含 70%)的,得 1 分;学生参与率低于 70%的,不得分。2.2.4 组织学生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 “大学生新年晚会”等精品校园文化活动。 (2 分)根据活动组织的实际情况给分。

16、不按要求组织或组织过程中工作不得力的,酌情扣分。2.2.5 组织学生参加“高校文化节”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等校园活动活动。 (2 分)有学生或学生作品参加比赛的得 2 分;没有的不得分。2.2.4 结合实际开展参与面广、形式丰富的文化活动。 (1 分)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最高不超过 1 分。2.3.1 结合专业发展和学生兴趣等增加院属社团数量。 (1 分)年度内新成立并在校团委注册院属学生社团 1 个以上的,得 1 分;没有新增学生社团的不得分。2.3.2 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鼓励学院教师担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 (1 分)有相应政策且实施的,得 1 分;没有的不

17、得分。2.3 社团建设( 4 分)2.3.3 引导和指导学生社团围绕兴趣主题和相关要求正常开展活动。 (2 分)院属社团正常开展主题化活动的比例超过 70%(含70%)的,得 2 分;低于 70%的,不得分。3. 实践育人与创新3.1 科技创新活动3.1.1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云南省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 分)(1)本学院报名参赛的作品数量达到文件要求的,得基础分 3 分;没有达到文件要求的此项没有分。- 9 -(2)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另得 2 分;在校级比赛中获奖的,另得 1 分。3.1.2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3分)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

18、参加比赛并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得 3 分;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并在校级比赛中获奖的,得 2 分;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的,得 1 分;没有推荐作品的,不得分。( 10 分)4.1.3 积极组织参加学生参加玉溪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校内外赛事。 (2 分)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并在市级比赛中获奖的,得 2 分;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的,得1 分;没有推荐作品的,不得分。4.2.1 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暑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3 分)积极申报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立项奖励称号,得 3分;积极申报项目并获得学校立项奖励称号,得 2分;积极申报项目,得 1 分;没有申报项目,不得

19、分。3.2 社会实践工作( 5 分)4.2.2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平时的社会实践活动。 (2 分) 根据各学院实际组织活动的情况酌情给予 1-2 分。创业工作( 25 分)3.3 志愿服务工作3.3.1 推动所有团员在中国志愿者网上注册并开展活动认定工作。 (2 分)在中国志愿者网注册人数超过本学院学生人数的90%(含 90%)的得 2 分;为达到该比例的不得分。- 10 -3.3.2 积极开展“一院一品”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3 分)向校团委提交申报书且获得立项并按任务书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得 3 分;向校团委提交申报书没有获得立项但开展相关活动的,得 2 分;向校团委提交申报书且获得立项

20、,但没有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得 1 分;没有向校团委申报相应品牌项目且没有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3.3.3 认真组织开展“35 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2 分)积极参加全校性活动并广泛开展学院内部志愿服务活动的,得 2 分。没有参加全校性活动或学院内部未组织开展相应活动或没有按要求提交相关总结材料的,酌情扣分。 3.3.4 积极申报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2 分)有申报书且获得立项并完成相关活动的,得 2 分;有申报书但未被立项的,得 1 分;没有申报书的,不得分。( 10 分)3.3.5 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 分)按要求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的,得 1 分;没有推荐学生的,不得分。4. 特色 各学院可以结合学院实际,在基层团建创新、团支部活力提升、学生干部培养、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实践育人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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