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镇中心小学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语言文字培训方案。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提高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校教师学生中的认知度,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遍提高,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特制定如下方案。 2、 培训对象: 凤凰镇中心全体教师。 3、 培训内容 以“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 在课堂教学、 师生交流活动中的具体运用为重点, 全面提高语言文字水平。4、 培训方式 1. 自学自练为主与辅导教师的指导相结合。 教师的训练主要靠自己挤时间学习, 自己学、 自己练,自觉的学、 自觉的练。 各教师按照发准声韵母调、 读准常用字、 掌握语言音变规律、 普通话与方言词语辨析、 写规范字等内容进行辅导和练习。2. 突出“练口” 、 “练笔” 与精通理论相结合。 突出“练口” 、 “练笔” 内容, 遵照口语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