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粮油(四川)有限公司出入放行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以确保放行工作有序执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物品、人员、车辆出入本公司均须遵守本制度,门岗保安有责任与权力按本制度严格把关管理。第一章 物品出入放行管理第三条 出入厂区需履行放行手续的物品类别如下:1.成品;2.材料库货物;3.出厂维修物品; 4.废品、废弃物等;5.客户或合作方自带品;6. 借出借入物品;7.各种非生产性物品及其他未列品。第四条 成品出厂放行1.成品出厂放行:客户门岗登记、领牌销售开票佩戴“车辆防火帽”空车过磅装货重车过磅离厂,门岗保安员凭地磅室打印的地磅单第五联予以放行,否则不予放行,收留的地磅单门岗存档;(地磅单第五联即作为成品放行条使用)2.外赠或送检验样品等无需返厂的成品放行:由经办部门准备物品,并由经办部门经办人开具放行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交公司综合行政部经理批准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放行;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