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库票据管理制度一、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材料、产品的出入管理,确保出入库票据保管、领用、开据、传递等环节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材料、产品出入库的票据管理。三、管理分工出入库票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其中:1、采购员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所采购、保管物资出入库票据的管理。2、仓管员负责材料、产品出入库票据的管理。3、保卫处负责查验进出厂门车、货、票是否一致。四、 管理要求 1、出入库票据必须事先连续编号。同一类单据可以统一连续编号,也可以拆分成单元连续编号,但必须便于事后检查核对。 2、不同类别的单据不得混同编号。 3、出入库票据必须顺序开出,不得跳号、混号。内容必须完整。签字或盖章必须规范。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4、开出票据的各联次必须按规定单位和程序传递发放。 5、对于需要进入厂区装运产品的车辆,门卫应查验发货通知单所载车号等信息一致后方可放行。严禁重车进入厂区。 6、 材料、产品等出厂区大门时,门卫应查验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