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品添加剂产品出厂检验。三、 职责1. 质检部负责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及相关记录的填写工作。2.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出厂检验的协调配合工作。3. 行政部负责产品出厂检验的资料的催缴和保管工作。四、 内容1. 产品出厂前对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批批检验。2.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3. 公司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2)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 每年必须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项检验,并于与制定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对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4.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