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入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为规范公司工作秩序,保障财产安全,结合有关制度流程,制订本制度。第一条:人员出入管理(一)公司所属员工: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入厂或出厂。2、员工在班中因公外出时,须凭部门主管领导签批的“出门条”出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综合管理部存档。)3、非当班人员进入公司时,应于保安室填具“入厂登记薄”,领取参观牌,经保安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事毕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建议删除)4、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因私请假出厂,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持“请假单”出厂,由保安人员填写具体出厂时间和归厂时间,月末由行政人事部累记请假时间。(外出时间1小时之内,持出门条,部门领导签字)(二) 外来人员:1、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公司者,需填写“入厂登记薄”,同意进入后领取“参观牌”,保安人员须向行政人事部联系后,再安排入厂事宜。经保安人员查对并与行政人事部门联系后,由该部门负责接待,事毕保安人员登记出厂时间。外来人员乘车的,办理入厂手续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让外来人员在没有相关部门引导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2、外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