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型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流程各进料加工企业: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3年(12)号】的公告要求,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从2013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核销办法办理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和手(账)册核销业务。从2014年1月1日截止到4月20日,出口企业应对上年度海关已办理核销手续的手(账)册进行核销申请办理。具体操作如下:一、 核销申请流程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手册核销申请流程,主要分两个步骤: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第二步: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申报录入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1) 业务介绍从事进料加工免抵退税业务的生产企业,在上年度有海关已核销手册的,需在次年1月1日到4月20日间办理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年度集中申报,数据报送齐全。注销企业不受时间限制。 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4月20号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