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POOL 珂珀 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出差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出差定义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经总经理或分管总监(经理)批准的外出为出差。1、 被邀请参加各种与公司有关的会议、培训;2、 应公司安排或客户(协作单位)要求赴客户(协作单位)所在地洽谈业务、签订合同、商品管理或工程安装;3、 解决客户投诉或为客户提供技术技能培训;4、 公司安排观摩新品、采集流行信息、设计素材采风;5、 需外出处理的公司其他业务或特殊工作。二、出差申请、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员填具“出差申请单”,报本部门经理、分管总监(经理)审批,各体系总监(经理)出差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须注明出差事由、目的地、往返时间、交通工具、需住宿及补贴金额、可借支差旅费金额等(报销时加注出差事实和效果)。各办事处(分公司)人员出差按隶属关系,由所属部门记录并代为填具“出差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