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治疗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预约制度。 第二条 随访范围: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 第三条 职责:随访负责人:实行主管医生或住院医生开展随访制度,以“谁主治、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随访时间及频数:原则上一般病人一周、慢性病人二周、肿瘤病人三周。第五条 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家庭随访等。第六条 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等。随访后应做好登记。第七条 临床医生应认真完整书写出院记录,并保证信息准确。复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而定。 第八条 随访时,随访医师应仔细听取患者或家属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随访记录。第九条 随访中,对患者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第十条 随访后对患者再次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