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紫河学校健身房管理制度紫河学校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为方便教职工落实健身活动,增强身心健康,学校专设健身房一个。为加强管理,确保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的健身环境,健身房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1、健身房是教职工健身的场所,属于公共活动场所。2、健身房由学校工会直接管理,为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学校工会主席为健身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3、健身房内的任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4、健身房是本校教职工健身活动的场所,谢绝非本校教职工进入。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学生和本校教职工子女严禁进入健身房健身。严禁带儿童、幼儿进入健身房,以防受到意外伤害。5、健身房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守学校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设备。6、健身房内的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教职工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7、 教职工健身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初次使用者应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