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十三五生态市建设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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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漳 州 市 “十 三 五 ”生 态 市 建 设 专 项 规 划2016 年 9 月 2 目 录前 言 ( 4 )第一章 建设现状 ( 5 )一、建设成就 ( 5 )二、面临挑战 (10)第二章 总体要求 (11)一、指导思想 (11)二、基本原则 (12)三、建设目标 (13)第三章 主要任务 (16)一、优化空间与产业布局 (16)二、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21)三、推进绿色城镇化建 3 设 (26)四、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28)五、实施“七个五” 生 态建设行动计划 (31)六、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33)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44)八、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建设 (49)

2、第四章 保障措施 (52)一、加强统筹协调 (52)二、强化法律监督 (52)三、突出项目带动 (53)四、保障资金投入 (55)五、加强检查监督 (55) 4 前 言“十三五” 期 间,随着城市化和工 业化不断 发展,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与日俱增。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节能、生态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才能有效突破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2014 年 9 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福建生态省建设步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新阶段。 2015 年 8 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

3、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十三五” 规划,以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机制、坚定的决心、严格的监管,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本规划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福建省“ 十三五” 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编制依据,进一步明确“十三五” 生 态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推进漳州生态市战略深入实施、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行动指南。规划期限为 20162020 年。 5 第一章 建设现状一、建设成就“十二五” 期 间,漳州市 紧紧围绕

4、“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产业与环境互动、城市与乡村统筹、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模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市建设“十二五” 主要指 标完成情况 详见表 1。(一)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全面实施“七个五” 生态建设行动计划战略部署,加快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提档升级。2015 年我市顺利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荣获“省级生态市” 称号。长泰县、南靖县、东山县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命名,龙文区、平和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已创建 116 个福建省级生态乡镇,其中 104 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78 个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26 个待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总数占

5、全市乡镇总数的 86.7%,生态示范建设覆盖面不断扩大。(二)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规划建设“一环两带七主题”22处总面积 100 平方公里的城市郊野公园,以及沿国道 324 线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形成一个巨大的生态控制系统。基本建成56 个总面积约 848 公顷生态公园,中心城区建成并投入使用西溪亲水公园、林语堂文化园蕉园、芝山公园、碧湖生态公园、西环城市片林、西环花海、荔枝海公园、九湖公园,面积约 490 公顷。 6 表 1 漳州生态市建设“十二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规划目标 2015 年 比 2010 年增长或降低完成情况1 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

6、 吨当量 万元 比 2010 年下降17.5% 1.65 下 降 10.6%左 右 完 成2 单位 GDP 能源消耗 吨 标 准 煤 万元 比 2010 年下降16% 0.448 下降 16.1% 完成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20 22.4 完成4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 万元 84.5 79.5 完成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3 0.535 完成化学需氧量 % 比 2010 年减排9.2% 减排 10.14% 完成氨氮 % 比 2010 年减排10.20% 减排 11.18% 完成二氧化硫 % 比 2010 年增排15.0% 增排 5.94% 完成6主 要 污 染

7、物 排 放 削减 率氮氧化物 % 比 2010 年减排23.3% 减排 32.24% 完成7 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0 98.9 完成8 主要河流 I类水质比例 % 92 93.6 完成9 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 质标准的面积比例 % 70 72.7 完成10 市县污水处理率 % 80 86 完成11 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97.53 完成12 森林覆盖率 % 62.51 63.58 完成13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2927 3987 完成14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重 % 持平 29.8 完成15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 % 控制在 9%以内 控制在 9

8、%以内 完成 7 各县(市、区)同步完成 1-3 个生态公园建设,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山重村、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等 6 个村入选农业部“美 丽乡 村 ”创建试点村,平和 县文峰镇 三坪村的高效农业型美丽乡村建设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十大模式之一。加快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农村面源污染。2010-2015 年全市共有 7 个县(区)、24 个片区、35 个乡(镇、场)、301 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总投资32745.52 万元,直接受益人口达 70.9 万。(三)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我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落图面积为 5793.80 平方公里,

9、占国土面积的 44.91%(全省为48.33%,占比位列第 8)。其中一级管控区落图面积 1588.48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 12.31%(全省为 18.08%,占比位列第 7),二级管控区落图面积 4205.32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 32.60%(全省为 30.25%,占比位列第 4)。全市初步划出海洋保护区、海洋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特殊保护海岛等类型共 45 个海洋生态红线区,其中级区 15 个(面积 209.55 平方公里),级区 30 个(3168.69 平方公里),总面积 3378.24 平方公里,占我市海域面积比例达 45.72%。(四)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十二五”

10、期间 ,我市围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节能“ 十大工程” ,结合我市冶金、建材、化工、 纺织、 8 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强化重点项目实施,落实了一批重点节能项目的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水平不断下降,2015 年全市 34家“ 万家工业企业” 累 计完成节能量 97.84 万吨标准煤,完成整个“十二五” 节 能目标任 务 25.7 万吨标准煤的 380.6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0.616 吨标煤/万元,低于福建省单位 GDP 能耗平均水平并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指标要求。拥有了常规

11、火电、自备电厂、水电、风电、光伏、垃圾焚烧电厂等类电源,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为煤炭 64.5%、石油 36.6%、天然气 1.4%、新能源(含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7.8%、电力外送 2.6%;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 21.6%。(五)城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十二五” 期间,漳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二级标准以上优良天数的比例分别为 99.72%、100%、99.70%、99.73%和98.9%;建成区区域 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 57.0dB、57.4dB、57.3dB、58.5dB 和 58.2dB,质量等级均为三级,属于一般水平;全

12、市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年达标率分别为97.9%、99.1%、99.7%、100%和 99.7%。(六)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实施。已建成 13 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 43 万吨,实现每个县市均建有 1 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2015 年底漳州市中心城区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能力 13 万吨/ 日)建成通水试运行,漳浦、东山、长泰、南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日处理能力 2 万吨的平和县第二 9 污水处理厂(山格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全市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从 2010 年的 80.03%提高到 85%;全市新建市政污水管网 464 公里,年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量从 2010 年

13、的 6243万吨提高到 10050 万吨,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从 2010 年的 60%提升到 86%。工业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各工业园区进一步配套管网,废水收集率得到提高。2015 年,角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泰县东区污水处理厂等 6 座工业园区污水厂共处理污水 1940.3 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 105 万吨。(七)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推进企业自备热电站脱硫工程建设,建成联盛纸业(龙海)有限责任公司、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自备热电站锅炉的炉外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可达到 80%以上;开展胶合板整治工作,累计清理 2211 家胶合板企业;加大重污染小企业关

14、闭淘汰力度,取缔华安沙建草浆厂、漳州民政成龙纸厂等 41 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及不能稳定达标企业,按要求做到断水、断电,拆除主要生产设备,防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积极推动造纸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全市所有 10 万吨/年以上废纸制浆企业均建成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推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对辖区电镀、铅蓄电池和制革等涉重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过程加强监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全市禁养区内共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 11964 户,削减生猪存栏量为 77.10 万头;可养区 250 头以下生猪养殖场共关闭拆除 26551 户,削减生猪存栏量 99.72 万 10 头;250 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共有

15、468 家列入年度标准化升级改造计划;持续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累计淘汰黄标车 6430 辆,全面完成了 2015 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淘汰任务。(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目标之一,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签订节能、循环经济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 一票否决” 制,强化各级工作责任。实行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环境管理从督企为主向督企与督政并重的转变;推行重点流域“ 河长制” ,强化流域水环境整治的 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完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予以生态保护财力补助和激励,重点将生态补偿资金投向平和、南靖、华安、长泰等九龙江流域上游地区。开展排污权的收储和出让、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编写企业排污权技术核算报告等工作业务。基本完成全市 8 个试点行业排污权核定工作,结合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已完成约 102家 8 个试点行业外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 二、面临挑战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漳州生态市建设面临严峻的形势,实现“ 十三五 ”经济社会 发展和生态环境保 护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行业和规模工业比重仍偏小,服务业比重低,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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