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一、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建四局五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处理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一般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分公司的社会形象、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经济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中建四局、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建四局五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分公司各项目部应遵照执行,并根据实际建立项目部应急预案。二、 预案体系第三条 贵州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分公司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及公司要求,指定的指导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