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 中 牟 政 采 公 开 -2017-04-4招 标 人: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六月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1.1 项目概况 .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1.3 招标范围和质量要求 .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5 费用承担 .71.6 保密
2、 .81.7 语言文字 .81.8 计量单位 .81.9 投标预备会 .81.10 分包 .82. 招标文件 .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93. 投标文件 .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3.2 投标报价 .103.3 投标有效期 .113.4 投标保证金 .113.5 资格审查资料 .11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4. 投 标 .1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5. 开 标 .1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35.2 开标程序 .136. 评 标 .146.1 评标委员会 .146.2
3、评标原则 .146.3 评标 .147. 合同授予 .147.1 定标方式 .147.2 中标通知 .147.3 履约担保 .157.4 签订合同 .1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58.1 重新招标 .158.2 不再招标 .159. 纪律和监督 .16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6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6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69.5 投诉 .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第三章 评标办法 .171. 1. 评标方法
4、 .202. 2. 评审标准 .202.1 初步评审标准 .2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03. 3. 评标程序 .213.1 初步评审 .213.2 详细评审 .2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23.4 评标结果 .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第五章 招标技术标准和要求 .2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0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
5、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2.1 项目名称: 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2.2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4-4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 项目地点: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2.5 服务范围: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详见招标文件)2.6 服务期限:一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主管部门监制、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道路清扫行业行政许可证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3.3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
7、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4 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前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 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713 室进行报名:4.1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
8、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提供城市道路清扫行业行政许可证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4.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4 投标人须提供(2015 年或 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4.5 投标人须提供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4.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7 报名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劳务合同及 3 月由社保部门出具个人社保证明;4.8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4.9 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
9、效期内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请各报名人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1 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 年 6 月 24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5.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 100 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713 室。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2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 100 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721 室;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地 址: 中牟县韩寺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向南 500 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联系人:白先生/王女士 电 话:13663016498/0371-550
11、221012017 年 6 月 19 日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地 址: 中牟县韩寺镇联系人:李先生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向南5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联系人:白先生/王女士 电 话:13663016498/0371-550221011.1.4 项目名称 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1.1.5 建设地点 中牟县境内1.2.1 资
12、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1.3.2 服务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主管部门监制、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
13、城市道路清扫行业行政许可证或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3、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请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纪要发给所有投标单
14、位。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1.11 分包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 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25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15、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文件等其他相关资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 还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写:捌万伍仟元整(小写:85000.00元)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下午16:30之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单位名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支(此开户行上级为:中行郑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2533 0087 6361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项为 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转账后并携带转账凭证及开
16、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地址: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向南5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携带中标通知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及中标单位财务开据的收据加盖财务公章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及单位财务开据的收据加盖财务公章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3.5.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2014年以来完成的相关业绩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
17、件、投标函及需要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包含全部投标内容电子文档的U盘一份3.7.5 装订要求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3.7.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
18、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 100 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721 室5.2 开标程序(1)介绍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3)介绍开标项目的概况;(4)宣布投标人的报到情况;(5)由监督人及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1名业主代表和4名专家组成
19、,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3.1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时间要求进行递交的投标文件。9 其他9.1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2、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牟县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或转账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与招标人联系协商签订合同。4、资金拨付进度比例:按照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签订合同为准。中牟县韩寺镇全镇域生产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