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团的建设,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党组织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班子上、作风上、队伍上带动团组织建设。第三条 党组织建设和团组织建设要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部门和团委是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定期召开“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定期召开“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基层党建带团工作规划,进行工作部署。第五条 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召开二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青少年工作近期目标和中和期规划。第六条 建立乡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和团支部,党支部委员挂钩联系党小组和村民小组团支部(团小组),党员挂钩联系团员,团员联系青年五级挂钩联系制度。第七条 党的组织对团的组织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把党建带团建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对党组书记任期考核和考察的一项重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