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党支部强化管党意识,更好地履行管党职责,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乡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上级抓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党支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发展、构建和谐党支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第三条 主要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职以个人履行职责为主线,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二)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述职大会根据述职人员的不同,要吸收各方面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坚持注意实效的原则。述职始终要把促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达到抓党建促发展的目的。 第四条 对上述职采取每季度一次,原则定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党总支述职。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对下述职每年一次,原则定在每年年终最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