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旗直机关工委有关文件,制定*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旗直机关工委批准,本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3人组成。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旗直机关工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