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推荐样本,供各支部参考)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三、本届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或:由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