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水、电、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为保障水电暖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学院的正常秩序,满足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一、一般规定:(一)水、电、暖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 (二)日常保养应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室内、井内是否整洁;水、暖开关是否灵活;电力设备、设施的接地或接零是否完好等。 (三)定期维护应定期(半年)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维修或安排计划维修,防止设备、设施的损坏或出现故障。 (四)大修理(恢复性修理)应在设备、设施使用较长时间后,有计划的对设备、设施全面整修,对重要部件进行更换,使设备、设施恢复到良好的状态。 二、给、排水设备、设施:(一)应定期检查自备水供水设备、供水管线,每年清洗一次蓄水池,消除影响安全的因素。 (二)应定期检查、处理管线的各附属设施有无失灵、漏水现象;井盖有无损坏、丢失等,使其保持完好。 (三)应每年对钢制外露部分管线进行油漆。 (四)管道严重腐蚀、漏水时,必须进行更换,更新管线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