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一)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二)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第二条 适用范围(一)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物资管理部:采购组全员,库管班长,物流班长计划管理部:主管财 务 部:会计、出纳总经理工作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主管,食堂采购,食堂会计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绩效管理;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质管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各事业部:项目主设、项目经理证券部:证券管理研发部:主管,课题组组长市场营销:主管 (二)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三)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