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 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1)背景事件 按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2.4条约定,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在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该工程地基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除外)的工程款。施工单位于2010年10月19日向建设单位提出支付基础工程分部部分工程款的申请。 (2)规范对应条文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19-2013)第5.3.1条、第5.3.2条、第5.3.5条。 (3)规范用表说明 附件是指与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价款计算及其他与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4)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的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审批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5)填表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款支付报审表。2)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时,应同时提交与支付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工程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