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交安装及重要工序交接条件一、基础交钢结构吊装条件1. 基础及移交区域的主要地下设施已施工完。2. 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80%以上,凿毛完毕达到要求。3. 基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裂纹、孔洞、蜂窝、麻面和露筋等缺陷。4. 基础上的纵、横轴线、标高均应有醒目的标志。5. 直埋式预埋地脚螺栓纵横中心线和标高都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中心偏差、地脚螺栓标高偏差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6. 吊装区域的基坑已回填夯实,场地已平整,并需按规范分层回填,取得合格实验报告;回填顶标高离基础顶面0.3米左右。回填完成的场地,表面要求平整,高低差小于+_5cm,场地临时排水畅通。7. 土建施工的剩余材料和杂物应及时清除干净。8. 锅炉炉架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文明标识和标志。9. 安装孔洞和敞口部分应有可靠的盖板和栏杆。10. 与基础相关的各种试验记录及结构安全功能测试报告齐全,施工记录齐全,并经验收合格。11. 施工用吊车、运输车辆行走道路按照要求回填完毕,宽度满足使用的需要,对车辆行走区域的螺栓等进行保护。二、 设备基础交安装条件1. 设备基础按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