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工程项目能按合同工期及进度计划要求 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订本奖惩办法。本奖惩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本奖惩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一、工程进度管理职责 1、根据合同条款及分公司与各施工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对各施工项目部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督促。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项目部采取警告、处罚直至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对于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3、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情况和分公司现场 项目部管理情况。4、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二、工程进度管理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工期完成各自的工作和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