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享激励计划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原则1、业绩导向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确定分配额度,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2、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三、适用范围本利润分享激励计划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四、实施期限本计划的实施期限为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五、激励对象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且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员工都有权参加利润分享计划;2、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度利润分享计划:l 连续两年个人绩效考核70分以下者;l 个人当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者;l 年度有重大违规违纪者;l 未经同意自动离职或被开除者;l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不足一年者;六、利润承诺与核算1、本办法所指的利润,是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管理口径计算的本年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