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职责咨询单位应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机构,配置技术总负责人、咨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一)咨询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是由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具备五年以上的咨询工作经验。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咨询业务质量和工作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其职责是:审核咨询成果文件,并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各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和技水分歧意见。(二)咨询项目负责人: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及咨询工作经验,在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履行,主持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全面工作。其职责是: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各子项、各专业之间的综合平衡,并对本工程项目咨询质量负责;组织编写咨询成果文件,报技术总负责人审核。(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同类工程相关知识和咨询工作经验,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从业资格,根据咨询业务岗位分工和项目负责人的安排,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